一、電工作業的操作項目
1.特種作業電工作業目錄調整為6個操作項目:低壓電工作業、高壓電工作業、電力電纜作業、繼電保護作業、電氣試驗作業和防爆電氣作業。原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(以下簡稱電工進網證)操作項目中特種電纜作業、特種(二次安裝調試)和特種(電氣試驗),對應整合后特種作業電工作業證(以下簡稱電工作業證)項目分別是電力電纜作業、繼電保護作業和電氣試驗作業。
2.電工作業證按照電工作業目錄單獨考核,作業人員按照操作項目上崗作業,各操作項目不得相互替代。電工作業人員應當在作業證書確定的作業范圍內作業。
二、大綱標準及考試題庫
1.低壓電工作業、防爆電氣作業大綱標準保持不變。高壓電工作業、電力電纜作業、繼電保護作業、電氣試驗作業等4個操作項目大綱標準已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(修)訂并于2018年1月23日公布。高壓電工作業、電力電纜作業、繼電保護作業、電氣試驗作業等4個操作項目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均按照新頒布的大綱標準執行。
2.電工作業6個操作項目理論考試均使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考試題庫。低壓電工作業、防爆電氣作業考試題庫保持不變。高壓電工作業、電力電纜作業、繼電保護作業、電氣試驗作業等4個操作項目已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修訂發布。請考試機構及時做好題庫更新的相關工作。
3.考慮到原安監部門高壓電工作業證(2018年6月30日前發證的)與整合后的安監部門電工作業證高壓電工作業培訓、考核內容差距較大,本著保障生產安全的原則,持原安監部門高壓電工作業證如進網作業,需按新頒布的大綱重新培訓考核(初培),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。